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联盟目前有106个成员,覆盖121个国家,其成员代表了世界贸易的80,而且有潜力增加而扩大。中国、美国、德国、...
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马德里联盟目前有106个成员,覆盖121个国家,其成员代表了世界贸易的80%,而且有潜力增加而扩大。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巴西等都是马德里成员。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势
马德里商标申请人只要以一种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一项申请,支付一次费用(日本、巴西、加纳等少数国家除外),即可向其原属国以外的所有其他已加入马德里体系的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除了向这些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申请以及分别缴纳费用的繁琐程序。比较典型的就是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指定美国,可以避开美国商标注册时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环节。一些国家比如泰国、越南、印尼、马来西亚、伊拉克、巴西、俄罗斯、埃及、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等国注册商标时,还要求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宣誓书的原件或经过商事认证或领事认证的委托书原件,不仅费时费事,还多花申请费。而如果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指定对委托书有额外要求的国家,就不必再额外准备这些委托书申请材料。
事实证明,马德里商标注册比逐一向各国商标局申请要便宜,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越多,这种成本降低的优势越明显。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后,马德里商标手续简便、费用低廉的优势还在许多商标申请的后续程序体现出来,如马德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删除、注销等申请也只需提交一次申请,缴纳一次费用。 像中东国家这样的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可以节省近3万元。
马德里商标体系现有106个缔约方,世界上几乎全部发达国家都加入了马德里商标体系,自2019年加拿大、巴西、马来西亚相继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后,马德里商标的覆盖范围更是得到了很大扩展。以美国为首的七个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G7)西方7国集团,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所有成员国都是马德里成员。由七国集团财长会议于1999年倡议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国、美国以及欧盟,目前仅有阿根廷、沙特、南非3个国家还不是马德里成员。金砖5国(BRICS)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目前除南非之外的其余4国已经全部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东盟10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目前除缅甸之外的其余9国已经全部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
马德里商标的利弊其实很明显,由于篇幅有限,在这里就暂时只讲优势,对于马德里商标所表现出的弊端,我们将在下篇文章中进行论述。
从申请商标资助的角度考虑,用单一国家申请的方式最多只能获得3000元资助,如果申请国家多于3个,应当尽量采用马德里申请方式才能获得较多资助,最多可以获得20个国家的资助2万元。
但马德里商标注册不完全都是有利的,其弊端也很令人烦恼。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弊端
必须有基础商标
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须基于原属国国内商标注册或国内商标申请。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必须以原属国初步商标申请或注册为基础,而且须以本国相同商标注册为依据,因此对申请时间、申请的商品项目有一定限制。
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所注册的商标,如果基础注册或申请在注册日期后5年内被全部或部分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告无效,则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家,即该商标不能再请求国际注册所给予的保护,而不论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转让。然而这种打击的后果并不是不可挽救的,根据《马德里议定书》进行的马德里商标注册,可在商标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按成员国规定缴纳一定费用,将商标的国际注册转变为该国的国内注册。
国际局在收到国际注册申请后,将签发国际注册证,但其效力仅与国内受理通知书相似,而且多数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后一般也不再签发商标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而只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时,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
所以,申请人只能通过计算驳回期限来推断其商标是否得到有关缔约方主管机关的批准。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进入各缔约方的国内审查程序以后,如果被各缔约方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或者被其他人提出商标异议,国际局不负责转交申请人需提交给缔约方商标局的复审申请书或答辩理由书。
申请人如果需要复审或者答辩,就要委托该缔约方认可的商标代理人提交,并进入各个缔约方分别的国内商标申请流程。
到目前为止马德里商标体系有106个缔约方,还有一些国家如中美洲、南美洲、中东、非洲、东南亚、南亚的一些国家尚未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国内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马德里体系和单一国家申请或者其他地区间知识产权组织等不同方式同时申请商标。目前尚未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的国家举例如下:东南亚:缅甸南亚: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尼泊尔中东: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拉克、卡塔尔、约旦、科威特中美洲:巴拿马、尼加拉瓜、牙买加南美洲:阿根廷、智利、秘鲁、委内瑞拉、巴拉圭非洲:南非、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
马德里商标注册有利有弊,商标申请人要根据实际市场需求,科学地规划国外商标注册的方式。